來源:正一 瀏覽人數:256 次更新時間:2025.03.27
GMP廠房的選址、設計、布局、建造、改造及維護均需嚴格符合藥品生產要求,應最大程度地規避污染、交叉污染、混淆與差錯,以便于清潔、操作及維護。
生產、行政、生活和輔助區的總體布局應科學合理,彼此之間不得相互妨礙;廠區和廠房內的人、物流走向也應當規劃得當。
為有效降低污染和交叉污染風險,廠房、生產設施及設備應依據所生產藥品的特性、工藝流程以及相應潔凈度級別要求進行合理設計、布局與使用。
需設置專門用于存放設備、物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的房間(區域),防止不同產品或物料發生混淆、交叉污染。
應根據藥品品種、生產操作要求以及外部環境狀況等配置空調凈化系統,確保生產區具備有效通風,實現溫度、濕度控制以及空氣凈化過濾。
潔凈區的內表面應平整光滑、無裂縫、接口嚴密、無顆粒物脫落,避免積塵,便于有效清潔。天棚隔斷一般采用玻鎂彩鋼板,地面采用PVC膠地面。
分別設置房間(區域)用于存放待驗、合格、不合格、退貨或召回的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產品、待包裝產品和成品等各類物料和產品。
倉儲區應能滿足物料或產品的貯存條件(如溫濕度、避光)以及安全貯存要求,并進行檢查和監控。
通常應設有單獨的物料取樣區,取樣區的空氣潔凈度級別應與生產要求一致。
質量區的實驗室通常應與生產區分開。生物檢定、微生物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實驗室還應彼此分開。
包含休息室、盥洗室、雜物室、UPS室、純水室、供氣室等輔助設施。
涵蓋辦公室、會議室、檔案室等行政辦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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