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正一 瀏覽人數:214 次更新時間:2025.04.10
生物安全實驗室對室內環境要求高,暖通空調、給水排水、電氣及自控等系統配置及控制復雜。為了方便實驗室后期調試和運行維護管理,施工單位完成工程建設、經調試合格后,可以結合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設備的技術參數,制定相應的操作手冊和運行維護手冊,對實驗室快速調試、安全運行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導和支撐作用。
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防護設備等相關資料進行歸檔和保存,一方面保證工程安全可溯源,另一方面有利于后期運行維護工作開展。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立設施設備檔案可以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的有關規定執行,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名稱、型式標識、系列號或其他唯一性標識;驗收標準及驗收記錄;接收日期和啟用日期;接收時的狀態(新品、使用過、修復過);當前位置;制造商的使用說明或其存放處;維護記錄和年度維護計劃;校準(驗證)記錄和校準(驗證)計劃;任何損壞、故障、改裝或修理記錄;服務合同;預計更換日期或使用壽命;安全檢查記錄等。
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安全風險評估是實驗室建立生物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和重要依據,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設備的風險評估能力是實驗防護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因此,本條提出對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施設備進行風險評估,并制定相應風險控制措施,旨在保障實驗室的安全防護。其中,生物安全實驗室設施設備評估應納入實驗室風險評估報告中,風險應對措施應納入實驗室設施設備運行管理程序或操作規程中。
制定科學合理的運行、管理制度及計劃,對設施設備長期安全運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明確規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設立單位負責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定科學、嚴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對有關生物安全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對實驗室設施、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維護和更新,確保其符合國家標準。為了落實上述要求,生物安全實驗室應基于風險評估,考慮不同崗位設置,針對不同設施設備制定不同頻次、不同檢查項目的安全檢查表,確保實驗室設施設備安全運行,符合國家標準相關要求。生物安全實驗室中設施設備的檢查對象和頻次可以按照現行行業標準《生物安全實驗室運行維護評價指南》RB/T 086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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